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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www.lj.gov.cn 时间:2022-04-21 07:49:15 查阅:201

各镇(园区):

根据市农产办《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2021年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及开展2019年度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监测对象

1.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对象:在我县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农业增效的企业;本年度登记注册的大型招商引资企业和工商资本投入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可以进行申报。

2.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对象:由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符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各主体之间利益联合紧密的联合体。

3.监测对象:2019年度下文认定的76家市级龙头企业(包括新认定7家、监测合格69家)、27家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包括新认定7家、监测合格20家)。见附件7-8。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申报、监测市级龙头企业和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分别依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产办〔2019〕5号)、《关于印发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2019〕72号)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备齐申报材料。见附件9-10。

三、工作要求

各镇(园区)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落实任务,按照自愿创建、自主申报的原则,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实地初审合格后,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产科(合农产办〔2019〕5号和合农〔2019〕72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及附件1-6),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周铜铜,联系电话:87311146,邮箱:ljnyg@163.com

附件1:2021年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2021年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docx

附件3:2021年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年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xls

附件5:.2021年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表.xls

附件6: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联合体)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7:关于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通知(合农产〔2020〕1号).pdf

附件8:关于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通知(合农产办〔2019〕7号).pdf

附件9:关于印发《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产办[2019]5号) (2).pdf

附件10:关于印发《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2019]72号).pdf

庐江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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